一、招标条件
枝江市安福寺镇农村供水千万工程项目(一期)已取得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代码为2405-420583-04-******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枝江市安福寺镇农村供水千万工程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2、建设地点:枝江市安福寺镇
3、建设规模及建设主要内容
本项目主要完成枝江市安福寺镇供水系统改建:(1)胡家畈净水厂扩建工程,扩建规模4.8万m3/d;(2)安福寺水厂至胡家畈水厂联通管网工程,新建DN800螺旋钢管,长度约17.5km;(3)安福寺水厂至胡家畈水厂联通管网加压泵站工程,新建规模1.0万m3/d;(4)综合楼:总面积1179.84㎡,一层建筑面积 434.34 ㎡,二层建筑面积421.95 ㎡,三层建筑面积 317.55 ㎡;食堂:总面积405.60㎡,一层建筑面积 207.44 ㎡,二层建筑面积 198.16 ㎡。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工程任务书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 EPC 模式建设,包括按照约定对本建设项目详勘、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勘察设计招标范围: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完成本项目范围内详勘(项目设计范围内详细岩土勘察)、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深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验收等后期设计服务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消防、绿化、边坡支护及围墙配套设施等,保证该项目通过验收。
(3)采购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管理和售后服务等。
5、计划工期:10个月(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及安装等工作,直至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其中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
6、预算金额:14000.00万元。
7、项目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提交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和审批。
(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3)设备、材料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等级,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9、环保目标:不发生环境保护责任事件、不发生环境保护违法违规事件,不发生因环境保护而被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方批评、处罚、举报等负面事件,处理好粉尘、噪音等对周边的影响,不造成涉稳事件。
10、接受联合体:是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参与资格预审(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
4、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r/list”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index.html”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申请人,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组成部分)。
5、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信誉要求:①、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②、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人在本项目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3年内不存在行贿记录,并将查询记录截图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组成部分。
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勘察方: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的勘察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设计方: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的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施工方: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的施工方)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联合体申******委员会不予采信;(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1)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是指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施工方)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注:1人同时具备或2人分别具备均可),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
(2)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给排水工程)证书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执业单位为该申请人。(上传注册给排水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4、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注:1人同时具备或2人分别具备均可)。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
(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拟派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拟派的施工负责人1人或2人、施工技术负责人2人、施工员不少于2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其中负责土建(具备C2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机械安全管理(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3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2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4)申请人拟派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须承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提供承诺书)。
(5)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6)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是指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施工方)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5、人员社保:参与本项目上述人员必须是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相应成员)的在职人员,需上传2024年09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相应成员;母公司或分公司缴纳有效)******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申请文件须由牵头人上传至网员专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7、本项目招标人已随本招标文件公开已经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参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申请******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招标实施“评定分离”,定标原则及规则与方法详见后续的招标文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须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ya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照网上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1月11日至2025年01月17日下午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1、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开标室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年 月 日。资审文件下载时间、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资格预审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有限公司
******街道迎宾大道118号二楼205室
联 系 人:向严园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街道迎宾大道118号
联系人:屈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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