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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山集成电路装备园二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江苏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江苏
源发布时间:2025-04-17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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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鸿山集成电路装备园二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XXQ******2 项目名称 鸿山集成电路装备园二期项目
标段编号 WXXQ******2-X04 标段名称 桩基检测、材料检测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4月1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4月22日 工程类型 其它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鸿山集成电路装备园二期项目(项目名称)桩基检测、材料检测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鸿山集成电路装备园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鸿山集成电路装备园二期项目 锡新数投备[2024]50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代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代建) ,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吴区鸿达路与鸿山路交叉口西北侧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2070平方米,拟建设8栋生产用房、3栋研发车间、配套用房、停车楼及辅助用房(开关站/垃圾房等)、地下室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4058.8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4958.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9099.89平方米。 
    工期:64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210.0 万元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桩基检测(静载试验检测、低应变、高应变等)、材料检测及相关配套服务等。详见发包人需求。
    标段划分:
    质量标准:成果达到国家现行技术规范及验收规定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的检测项目须至少包含:①见证取样检测、②地基基础检测(附表中批准的检测项目须至少包含单桩承载力静载检测、低应变法检测、高应变法检测)③主体结构现场检测、④备案类检测。 
        (2) 
      财务要求:2021 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①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省级及以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②提供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1月~2025年3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月~2025年3月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主体单位由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的检测项目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备案类检测的单位担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5)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注: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17日 11:00 时至2025年04月22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2日 9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代建)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街道鸿山路389号3栋203-38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新发汇融广场D栋8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陆工  联系人: 郎杰、卢叶桃 
电话: 0510-******  电话: ******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网址:   网址:  
******银行:   ******银行:  
账号:   账号: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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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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